日前,《海宁市政府性债务风险“化、管、防”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总体方案》获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,海宁成为全省两个政府性债务风险“化管防”体制机制创新试点之一。
据了解,政府性债务风险“化、管、防”体制机制创新,是今年浙江省先行先试重点改革项目之一。我省选择在海宁市及绍兴市上虞区率先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“化管防”体制机制创新试点,希望通过两地先行先试,为全省乃至全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,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。
据悉,海宁市的试点方案以建立国有资产“三权”(所有权、收益权、经营权)转“三化”(资源资产化、补助投资化、资产证券化)的化债机制、债务细化偿还的化债机制、政府投资项目“调整+创新”的管控机制、债务限额管理和统筹协调的管控机制、政府债务风险防范“三张清单”(政府资产清单、国有投融资平台债务清单、国有投融资平台债务担保额度清单)的管控机制等七大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机制为重点,提出了18项具体改革任务,力争到2020年,实现一批国有资产做大做强、融资能力有效提升、举债和发展良性循环的具体成果。